2007年5月5日 星期六

[轉載] 律師為何見錢開眼?

剛讀過下面一篇叫《我和我的高考》的 文章,覺得極有趣,那時候預備應考,整天埋首什麼斷代史,Concert of Europe,Eastern Question,把光陰虛耗在這些沒大用處的東西上,現在回首實覺得是種罪孽。這些東西學罷又如何?在現實生活無所用,跟百多年前的八股文一樣,考生的 時間是花了,記了滿腦子人物時間原因影響,但在工作上沒半點用途,天下間很難再找到比這樣更大的罪孽。


撫心自忖,我唸了廿多年書,考過無 數試,最可怕最凶險的那場考試就是律師執業試,差點兒要了我的命,高考跟它相比,簡直就如叫街上一個還沒發育完整的女孩跟Bay Watch的女主角Pamela Anderson比胸圍尺碼,小巫見大巫。高考頂多只有五六科,但PCLL(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有八科:Conveyancing, Wills and Probate, Civil Procedure, Criminal Procedure, Advocacy, Commercial Law and Practice, Professional Conduct及 Solicitor Accounts,其中猶以Conveyancing, Civil Procedure,Commercial Law and Practice最駭人,單是一本書都有幾吋厚,倘若加上那叠即使不眠不休也看不完的案例,現在想起仍猶有餘悸。教師對學生沒絲毫體諒,擺出一副刻薄臭咀 臉,好像跟你說「讀唔讀呀契弟,唔讀咪唔好practise囉。」同學之間又爾虞我詐,最愛把有用的參考書藏起來,跟你玩尋寶遊戲,儘管你使出了吃奶的力 尋遍整間圖書館,也找不到個書皮,掛在眾人面上的彷彿就是一句「唔係你死就係我亡」的訊息。跟他們坐在禮堂考試的感覺跟與老虎豺狼在撕殺無異。同學間除了 少數人外,根本就不會守望相助,在學習上互相切磋,巴不得你考試不及格拿不到執業資格,少了個競爭對手。你若有問題要向同學請教,他們就愛裝蒜對你說不清 楚或敷衍一番。律師就是在這種環境裏調教出來的,所以律師的陰險卑鄙和心計是幼承庭訓,只有愚不可及的市民才相信律師會捍衛正義,對不起,捍衛正義是幻想 世界裏超人、蜘蛛俠、神奇女俠才幹的,現實世界是沒有人去捍衛正義,聽起來頗殘酷,但除了接受外,你又能怎樣? 我並非指沒有具正義感的同行,但他們的數目跟中年漢的煩惱絲一樣,愈來愈少。

眾所周知,律師另一職業病就是「唯利是圖,視錢如命」(跟那 些經紀沒兩樣),但又有誰知道這種心態是被迫出來的。普通學科的教科書頂多二百多元一本,一個學期買兩至三本,已經足夠有餘,因為不少大學生手裏拿着那十 多廿頁的講義,已足夠應付考試,但讀法律則不然,一本教科書隨時要五百至六百多元,有時為了省時,要買多部案例書,如此算來,花上九百多元去買一科的教科 書不足為奇。你也許會問,為何不去圖書館借閱? 倘若整本五六百頁的教科書都是考試範圍,沒有一頁不用讀,莫非你能按耐得住小腿的酸痛站在圖書館的影印機旁大半天去影印麼? 有位教授法學理論的老師解釋說﹕「因為出版社認為你們將來畢業後能賺回這些錢,所以把課本零售價調高點。」真想不到塵世間會有此悖論歪理。試想想在四至五 年的大學生活裏,法律學生被人搾出了多少血汗錢? 從前看粵語長片初歸媳婦必被譚蘭卿飾演的奶奶痛罵虐待,及至這位媳婦做了別人的奶奶,她又以此道施於她自家的媳婦上,同樣道理,少年時被出版商敲詐,畢業 後便去搾取別人,委實無可厚非。

http://daimones.blogspot.com/2007/05/blog-post_5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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