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4日 星期三

情人節

今晚在大會堂溫書完畢後回家

途中
見到好多人

心想
今日不是星期天
為何會這麼多人?

開初以為是聖誕節

但再想一想
聖誕節已經過了很久

再看
見到人人的手中都有一束束花
不禁問
難道今天是清明?

仔細一看
人們的手總是相連

一切都明白了
原來今日是情人節

情人節
本來係情侶們享受的日子

但我想
最享受情人節的並不是情侶們

最享受情人節的
莫過是商店的老闆們

沒有情人節
花店的花會受人注意嗎?

沒有情人節
珠寶店的珠寶會被取下架嗎?

沒有情人節
男士們的荷包會空空如也嗎?

沒有情人節
老闆們的利潤會豐厚嗎?

我不禁想問
在一個被消費文化薰染的情人節裡
情人的愛意是否一定要透過物質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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